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穗人社函〔2011〕1036号

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粤人社办〔2011〕24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认真组织,保证质量

    2011年我市共有55个高研班被列入省级高研班计划。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地区)、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对口培训学习。各举办机构要高度重视,严格按计划组织开展高研班活动,要充分利用社会优质师资,大胆创新研修方法,树立品牌意识和质量意识,确保高研班高水平、高层次、高质量,争取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加强管理,规范运作

    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省级高研班将纳入“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专业课”项目进行统一管理。各举办机构在开班前须登录“系统”,按照“专业课”的申报要求将高研班教学计划有关内容录入并提交审核备案,并在开班时通过“系统”进行教学管理和考勤,为学员统一登记学时和成绩;要严格执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规定和物价部门的要求,规范办班行为,不得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

    三、广泛宣传,积极推广

    组织举办高研班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是推进新一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载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积极宣传,充分发挥高研班的示范效应和高端引领作用,促进本单位(地区)、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发展。各举办机构要及时将办班情况报送市继续教育协会通过《广州继续教育网》和《继续教育通讯》进行宣传,同时,要认真做好高研班总结和效益评估,并在高研班结束后一个月内将高研班总结材料书面报我局公务员培训与考核奖惩处。我局将于年底组织对高研班开展情况进行考评检查,对选题、内容、研修方式、组织管理、学习效果等方面考评较好的,给予奖励和适当资助。如需申请省、市高研班资助金资助,请按申报要求,于2011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见附件)报送我局公务员培训与考核奖惩处。

    附件:高研班资助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2011年高新技术研修班经费资助表

          2011年高新技术研修班费用决算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承办处室:公务员培训与考核奖惩处,联系电话:83126040)

 

 

 

关于印发《201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

粤人社办〔2011〕24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驻粤局以上单位:

    按照新一轮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要求,根据各单位上报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经审核选定589个培训班,列入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现将《201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部署实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新一轮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重要的一年,各地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计划做好高研班组织落实工作,要充分发挥高研班的示范作用,带动整个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知识更新培训任务的完成,顺利实现我省提出“利用10年时间,在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海洋、金融财会、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防灾减灾、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社会工作等重点领域,开展大规模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每年培训10万名,到2020年,累计培训100万名左右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的目标。

    二、精心组织,确保质量

    各高研班主办机构和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办好高研班,要针对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确定培训的重点内容;要充分利用社会优质师资,大胆创新研修方法,组织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扩大继续教育受益面,精心组织实施,保证高研班质量。

    三、加强管理,规范办班

    按计划,今年我省举办589个高研班,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0万人。我们拟对高研班进行评估,对选题、内容、研修方式、组织管理、学习效果等方面考评较好的,选出一批高研班给予奖励和适当的经费资助。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高研班学习,可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计算继续教育学时。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管理。要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行业组织,以及施教机构主办的高研班进行及时指导和检查监督,要认真执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法规规定,严禁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确保规范办班。各地和有关单位要及时对办班情况进行总结。

    组织举办高研班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新一轮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途径,对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我省人才竞争力有重要作用。各地和有关单位要精心谋划,统筹协调,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厅继续教育处联系。联系人:曾文生;电话:020-83134871。

    附件:201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继续教育 高研班 通知

 抄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161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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