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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 2005-06-20 来源:

  (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所需的材料

申报人必须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下述评审材料:

1、《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份。
  2、《(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高、中级一式20份,初级一式13份(如评委会另有要求的按要求提交),其中1份为原件,其余为复印件。
  3、《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一份。
  4、学历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或聘任证、证明)、继续教育证(或证明)各一份(验印后交复印件一份)和《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原件)一份,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
  5、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对照资格条件要求,提交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全国或全省外语统一命题考试的成绩通知单(原件)、或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单(原件),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如属免考、参考或降低分数者应注明理由,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
  6、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提交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合格证(原件),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如属免考应注明理由,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
  7、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其是否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其它证明、证书页面上。
       8
、业绩、成果材料
  申报评审高、中级:对照资格条件的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要求,提交任现职以来的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材料即作品、成果、奖励、业绩的证书、证明或作为专业技术主要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技术团体或专业主管部门的评价、鉴定证书、文字评述材料等各一式一份,并与《业绩、成果材料页》合订成册。
  申报评审初级:此材料提供与否,可按资格条件要求以及个人实际来确定。
  9、论文、著作(代表作)
  申报评审高、中级:对照资格条件的论文、著作条件要求,提交任现职以来的学术、技术或专业论文、著作、译著的原件,以及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各一份(须经专家进行鉴定的代表作,除原件外,按照鉴定要求提交)。
   
申报评审初级:此项材料提交与否,可按资格条件要求以及个人实际来确定。
  10、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报告(3000字以内)。高级的一式五份,中、初级的一式一份。
  11、任现职以来聘任考核(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各一份(复印件,需要有人事部门验印盖章)装订成册。
  12、破格晋升的,应对照资格条件要求提交申请人的破格申请及所在单位对破格申报人的业绩综述各一份(破格申请及业绩综述应清楚地表明申报人所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具体内容)。
  13、《贴资格证相片页》贴上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相片。
  14、《送评材料目录单》一份,并贴在申报材料袋上。
   
(二)由广州市人事局办理审核发证所需的材料
  1、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办理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发证应提交如下材料:
   
1)《广东省()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发证表》一式四份(按申报人所属区、县级市、市直属单位分页打印);
   
2)《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
   
3)评审情况以及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公示情况报告和查处情况;
   
4)《贴资格证相片页》;
   
5)数据软盘。
  2、市直属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批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后,由广州市人事局办理核发资格证应提交如下材料:
  1、《广东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发证表》一式二份;
  2、《贴资格证相片页》;
  3、数据软盘。
   
(三)办理委托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应提交如下材料:

  1、区、县级市、市直属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提出的委托书面申请(说明委托评审的原因,拟委托评审的评委会和日常工作部门名称及有关资料);
  2、拟委托评审的个人申报评审材料(见第二类第(一)项)。
  (四)办理破格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应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应清楚地表明对照资格条件所符合破格条件的具体内容)。
  2、《破格晋升推荐审批表》一式二份。表内应填写清楚对照资格条件符合破格条件的具体内容。
  3、个人申报评审材料(见第二类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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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维护及技术支持:广州市人事人才信息资源中心 Email:gzpi@gzp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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