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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药品审评认证技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勤技能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 2012-02-03 来源:
  广州市药品审评认证技术服务中心为财政核拔补助的处级事业单位,隶属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任务是受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协助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做好药品、医疗器械技术的咨询、服务和指导工作。现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勤技能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5、具有广州市城镇户口(不含从化、增城)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人数

资格条件

司机

1

1、大学专科学历;

235周岁以下(2012630日);

3、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1资格;

4、具有汽车驾驶员四级以上(含四级)技能等级资格。

  二、招聘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要求: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到报名处提交相关资料原件,经审核后填写报名表。

  (二)报名地址: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人事处(广州市荔湾区彭城东路16号9楼)。

  (三)报名时间:2月20日至22日;上午9∶00—11∶45时,下午2∶10—5∶00时。

  (四)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

  1、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驾驶执照、技能等级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核,并提交复印件(A4纸复印)、个人简历一式一份。

  2、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4、缴纳报名费:经审核符合报考资格的应聘人员须缴纳报名费和考试费每人50元。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范围: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二)考试的办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占总成绩40%。

  2、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能力和报考职位的专业知识。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占总成绩60%。

  (三)体检与考核办法。

  1、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总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依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5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考核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及档案、政历表现情况。政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对拟聘人员在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众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上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与公开招聘条件不符或造假、违规的,经复查属实取消聘用。   

  (二)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和应聘。

  (三)招聘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众网公布。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1743071,监督电话:020-81743077。

 

 

              广州市药品审评认证技术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

附件: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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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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