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政府系统培训中心 | ||
| 穗人社发〔2010〕10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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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或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市直各机关人事部门: 根据我局《关于做好2010年广州市公务员培训计划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7号)安排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选派广州市2010年新录用公务员到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挂职锻炼的通知》,2010年我市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定于8月份集中举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市直机关和各区、县级市2010年新录用的公务员。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新录用公务员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牢固树立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办事意识,熟悉和掌握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知识与技能,了解和把握机关工作的特点、程序和要求,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同时,通过对广州亚运基本知识的学习,了解亚运会场馆运行机制与模式,为到亚组委挂职锻炼提供基础。 三、培训内容、方法 培训内容分五个模块:公务员入门知识、职业道德教育、公共管理基础、机关工作技能技巧、亚运基础知识等。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以专题教学为主,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有针对性地运用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现代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合理安排授课、自学、研讨、交流等教学环节,提高培训实效。 四、培训时间及有关安排 培训采取“集中开学,分班培训”的办班模式。 集中开学。8月2日上午9:00时,市直机关和各区、县级市全体新录用的公务员集中在市政府礼堂举行开学典礼和公务员宣誓仪式,并由陈国副市长讲授第一课。 分班培训。市直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培训时间:8月2日—8月13日,全脱产培训12天(周六、日正常上课),由市政府系统培训中心组织实施。各区、县级市学员参加全市集中的开学典礼后,具体培训安排由所在地区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按市统一制定的教学大纲自行组织开展。 五、培训考试考核 学员完成全部规定内容学习,经考试合格,其培训学时、学分和成绩分别记入《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和“广州市公务员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之一。 六、报名及报到方法 (一)请市直各单位人事部门尽快在“广州市公务员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为新录用公务员办理注册和到我局培训教育处申领《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于7月29日前在“广州市公务员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集中报名,并请通知全体参训学员于7月30日上午(9:00—11:30时)携带《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到市政府系统培训中心(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一楼服务台报到注册,下午参加分班活动并组建班委。 (二)请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或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于7月29日前将参加开学典礼的学员名单、人数传真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教育处。各区、县级市新录用公务员于8月2日上午8:45时前由各区、县级市派分管公务员培训工作的负责人集中带队到市政府礼堂参加开学典礼。 七、其他事项 (一)严格执行公务员培训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凡试用期内没有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 (二)初任培训实行全脱产培训。因事请假必须持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请假条,并经相应培训主管部门批准。缺席3天以上的,将作退学处理,须重新参加培训。 (三)市直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费用在市直机关公务员培训经费中列支;各区、县级市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经费按各自经费渠道解决。
(联系人:杨秋元,联系电话:83126041,传真:83126139)
主题词:人事 公务员 培训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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