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发生在十多年前的一段往事--我亲身经历的一起间谍案。
1996年夏,我在空军某试飞部队任政委。一天上午,上级机关的领导陪同国内五六家知名报刊的领导、记者来到我所在的部队。这一行人簇拥着一位自称是“新华社记者”的人。从众人的介绍中,我了解到,这位“记者”在新华社是专门为中央领导写“内参”的大手笔,这次来我部主要是了解我国正在研制、试飞的某新型军用飞机的情况,并有意与该型飞机的首席试飞员座谈。
听了众人的介绍后,我心里一惊。该型军用飞机的研制、试飞工作保密级别非常高,而这一行来访者,既非航空专 家,又非部队科研人员,况且该型军用飞机的试飞工作还在进行。此时尚不适宜对外公开和宣传报道。这位“记者”到底是什么人?他了解该型军用飞机的真实意图是什么?我该如何妥善处理?一连串问号迅速在我脑海闪过。转眼间,我的注意力又回到了眼前这位“记者”身上,继而向陪同的领导明确提出:我要看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其参观、采访的批件和军队上级有关部门的介绍信。
陪同的领导略一思考,说:“来得仓促,忘记带了,以后补办。”一听没有相关批文,我立刻感到事态的严重性。虽然有上级机关的领导作保证,也有相熟的记者在场,但其中大多数人都是生面孔,身份也不能确定。我暗自叮嘱自己,必须谨慎处理今天这一独特工作。
在与这位“ 记者”的交谈中,我心中的疑问进一步加深了,特别是当我问到他的籍贯、身份、所属部门和采访的意图等问题时,他总是面露紧张之色,有意地躲开话题,语塞时竟连普通话都不会说了,等到此时,同他一起来的记者们便急忙为他打圆场。
此时,我心中已经有了定数。我对陪同的领导说:“请按照规定,办理完参观、采访的相关手续之后再来吧。”当着众人的面被拒绝,那位领导十分生气,恼火地说:“难道我不能代表某某机关吗?”继而对我下命令:“先让他们参观、采访,手续我以后补。”现场气愤十分尴尬,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我身上。
研制、试飞新型军用飞机是事关我国防安全的重大军事秘密,容不得丝毫闪失,作为这支试飞部队的负责人和新机科研试飞保密安全领导小组的组长,我肩负着保守新机研制、试飞秘密的重任,一定要对此负责到底。不能仅凭熟悉的面孔就放弃原则,就违反规定,就视国家的军事机密当儿戏。想到这里,我下定了决心:宁可得罪领导和记者,也要坚持原则。我再一次严肃地重申:“如果今天我看不到军地上级的批文和介绍信,我是绝对不会同意你们参观和采访、座谈的。”
彼此僵持的场面很尴尬,最后众人看无法令我改变主意,很生气地打了个招呼,连手都没握就上车走了。
事隔不久,国家安全部门在南京侦破了一起重大间谍案,涉案人员之多是建国以来罕见的,而我当时见到的那名所谓“新华社记者”,就是这个间谍组织的成员之一。此人以经商为名,通过各种手段结识并拉拢极少数先、退役军人和记者、教授、经理等人,以此接粗我军事目标和重要领域,进而达到搜集、窃取我军事,经济情况的目的。
此案成功侦破后,国家安全部门的有关领导说,如果此次窃取我国军事情报的行动得逞,将直接影响和危及我国新机研制、试飞工作和国土防空安全,后果不堪设想。
由于我高度的警惕性、原则性和保密意识,成功避免了一次重大窃密案件的发生,为此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和部队的表彰和奖励。1998年2月,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的特别节目对我进行了采访,军队和地方上级机关也分别为我颁发了立功证书和奖章。
虽说保密工作无小事,其实保密与泄密有时只在转念之间,从事涉密工作,有时候一个不经意的疏失就可能酿成不可挽回的苦果:一次游移不定的抉择就能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一笔不起眼的人情帐就能使自己陷入万劫不复之地,我们一定要在各种人情、关系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以高度的原则性、警惕性,筑牢保密工作的防线。
(作者系广东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