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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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人事局领导

  黄正局长  
83354682
 区国标副局长 
83335119-3007

 

越秀区人事局领导及中层干部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 务 联系电话
黄 正 1952.11 局长 83268401
武建平 1954.09 副局长 83268402
陈咏梅 1965.11 办公室主任 83268403
83268404
钟维璋 1957.01 公务员管理科科长 83268405
83268406
汪 柯 1967.09 公务员管理科副科长
邱静慧 1970.08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 83268409
83268410
赖丽霞 1959.11 工资福利与退休人员管理科科长 83268407
83268408

 

 

 


越秀区人事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广州市越秀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越秀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越字【1995】5号),越秀区人事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确定如下:

职能转变

  加强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的综合协调与指导,加强对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管理和服务工作,把用人、管人与发现、培养人才结合起来,进一步搞活人事管理。

  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分配,转给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下放部门干部档案管理权,对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条件的党委逐步实行自管人事档案,以提高人事档案利用率。

主要职责

  越秀区人事局是越秀区人民政府管理人事工作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本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本区人事工作的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政府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的人事工作。

  (三)负责本区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以及国家公务员制度各配套法规的贯彻落实。

  (四)负责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吸收录(聘)用、调配,有关人员的考核、考察、任免、辞职辞退、非领导职务(正副主任科员)的审批、备案等管理工作。

  (五)负责区副处以下互作人员的公事出国政审及部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六)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七)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及工作人员个人储存养老保险费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及人事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及管理工作。

  (九)负责区机关幼儿园、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人才市场的管理。

  (十)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人事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事局设三个科(室):

办公室

1、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访、宣传、财产、财务等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3、人事工作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

公务员管理科

  1、负责办理政府系统各部门领导班子的职务任免手续;政府机关各部门中层领导职务任免批复和正、副主任科员的审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吸收录(聘)用、科级以下人员的辞职、辞退的审批;区属事业单位领导的考察任免。

  2、负责本区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各项工作。

  3、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用工指标、工作人员家 “农转非”的审批。

  4、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5、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及对退休人员的管理。

  6、有关人员的公事出国政审;人事档案管理。

  7、负责对行政机关人事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工资福利科

  1、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计划的管理和工作人员工资支付的管理。负责确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工作、职务变动后及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负责执行正常的增资制度及做好有关工作。

  2、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津贴(活工资)的管理和审批工作。

  3、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岗位考核和有关管理工作。

  4、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福利工作及工作人员死亡后抚恤金、丧葬费、遗属定期困难补助的审批。

5、组织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个人储存养老保险费工作。

6、负责对基层单位人事部门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7、管理区机关幼儿园。

人员编制、领导职数

  人事局行政编制11名。其中正副局长2名,正副科长4名。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