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为广州市白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属下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007年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并有学士或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并有学士或以上学位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职位  

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经费渠道

职位名称

拟招人数

招聘人数(职位)

应届毕业生

社会人员

人数

学历学位

专业

 

备注

人数

学历学位

专业

备注

广州市白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财政核拨

职员

3

1

本科、学士或以上

法学类

 

 

2

本科、学士或以上

法学类

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73331日后出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应聘者为社会人员的,年龄限35周岁(1973年3月31日后出生)以下。
    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6、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形式。应聘者请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广州考试信息网(www.gzexam.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08年3月17日中午12:00时至2008年3月21日下午17:00时。应聘者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后,在网上支付系统缴交报名费、考务费共计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24日下午17:00时。
    经网上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通过中国广州人事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招聘职位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不予开考。因未达到规定报考人数而取消招聘的应聘者将退还已缴纳的报名费及考务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应聘者在报名时请认真对照应聘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如在面试前资格验证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在职人员须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二)笔试
    1、打印准考证。2008年4月1日中午12:00时至考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市场经济理论、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文史、时事政治。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满分为100分。
    4、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5、笔试成绩公布。2008年4月18日起登陆中国广州人事网报名系统查询。
    6、确定进入资格复核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进行资格复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三)资格复核
    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核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参加资格复核人员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007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由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委托白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86360913)。广州生源的毕业生(不含增城市、从化市)还需提供户口簿。
    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由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委托白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86360913),以及本人简历。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已婚人员除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其配偶的相应证件及材料。
    2、资格复核时间及地点。
    2008年4月22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采用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复核。
    地点:广州市柯子岭景云路22号(广州市白云劳动大厦六楼)。
    3、确认个人报名表。通过资格复核的应聘者必须对网上填报的报名表及个人申报材料资料签署承诺意见。
    4、凡不具备招聘资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交费用不予退回。空缺人数按1:3的比例依次递补。
    5、凡招聘职位进入面试达不到2人的取消该职位招聘,退回报名费、考务费。
    (四)面试
    1、资格复核合格者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由白云区人事局和白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4、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5、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不能按招聘职位确定体检对象的,则以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确定。
    (五)体检
    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毕业学校或原工作单位提供意见与外调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七)公示
    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按照考核结果拟定聘用人选,在中国广州市人事网公示5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试聘。招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一年;招聘人员为社会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聘用合同,其人事关系移交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管理。
    咨询电话: 广州市白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6090103 
广州市白云区人事局 86380830;
    在网上报名系统的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请发送电子邮件至gzexam@163.com进行咨询。       
 

 

                                           二○○八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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