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人事局文件 |
| 穗人发〔2007〕1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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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团赴北京等城市招聘200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有关事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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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局印发的《关于组团赴省外招聘200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通知》(穗人发〔2007〕149号)和有关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现将组织赴北京等城市招聘200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工作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程安排 本次招聘分别前往7个城市:A成都、B武汉、C西安、D南京、E沈阳、F长春、O北京,各用人单位可根据招聘需要及行程安排(见附件1),选择相应的城市和线路。 二、组织形式及招聘方法 组织形式:本次活动由我局统一组织和联系有关高校,并由我局有关负责人带队前往招聘。 招聘方法:选择当地一至两所重点高校举办综合场招聘会,并分别在当地高校发布各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对个别有需要到其它高校招聘的用人单位,我局将协助联系,在参加当地综合场招聘会后,由用人单位自行前往招聘。 三、费用 本次招聘活动整体宣传和摊位费用由我局统一承担,各招聘单位的食、住、行(含返往机票、招聘地的用车)费用自理。为方便管理和降低费用,这次招聘活动的食、住、行等事宜统筹委托广东国旅国际旅游社股份公司负责。请各招聘单位在10月15日前将上述费用交到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98号南方精典大厦七楼,即广州购书中心正对面);如用支票,收款单位为: 广东国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四、有关要求 (一)各招聘单位要充分利用这次机会,积极宣传广州广纳人才的城市形象和创业环境,热情、细致地做好招聘各环节相关工作,确保招聘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二)用人单位在填写《招聘回执》(见附件2)时,请按备注提供的城市代码填写,如有其它特殊要求,请在备注栏注明。 (三)由于这次活动是团体性质,所订的是团体机票,因此招聘单位订票后不允许更改,否则责任自负。 (四)为统一制作会刊,请各招聘单位将单位简介、招聘需求及《招聘回执》,于10月15日前送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苏捷,联系电话:85598910、13501500381\13728086981,传真:85596419,E-mail:gzbys@126.com)。 (五)招聘单位须自行制作海报,招聘海报尺寸为:宽90cm或120cm,高120cm或90cm。 (六)我局定于10月30日下午3:00时在南方精典大厦七楼大厅召开赴省外招聘单位预备会议,请各招聘单位派员依时参会。
附件:1. 招聘高校毕业生行程安排及费用一览表 2. 招聘回执
二○○七年九月十九日 |
| 2008招聘高校毕业生行程安排 A线: 成都双飞四天 B线:武汉双飞四天 C线:西安双飞四天 D线:南京双飞四天 E线:沈阳双飞四天 F线:长春双飞四天 O线: 北京双飞四天 报名回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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