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事局文件
穗人发[2006]151号

关于广州市组团赴北京等城市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局印发的《关于组团赴省外高等院校招聘200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通知》(穗人发〔2006125号)和有关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现将组织赴北京等城市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程安排

本次招聘分别前往9个城市:A北京、B武汉、C西安、D成都、E重庆、F哈尔滨、G长春、H沈阳、I大连,行程安排见附件一。各用人单位可根据招聘需要,选择相应的城市和线路。

二、组织形式及招聘方法

组织形式:本次活动由我局统一组织和联系有关高校,并由我局领导带队前往招聘。

招聘方法:选择当地12所重点高校举办大型综合场和行业场招聘会,并分别在当地高校发布各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对个别有需要到其它高校招聘的用人单位,我局将协助联系,由用人单位自行前往。

三、费用

本次招聘活动整体宣传和摊位费用由我局统一承担,各招聘单位的食、住、行(含返往机票、招聘地的用车)费用自理。为方便管理和降低费用,这次招聘活动的食、住、行等事宜统筹委托广东国旅国际旅游社股份公司负责。请各招聘单位在1027日前将上述费用交到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98号南方精典大厦七楼,即广州购书中心正对面);如用支票,收款单位为: 广东国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四、有关要求

(一)各招聘单位要充分利用这次机会,积极宣传本单位人才环境及人才政策,在招聘过程中发扬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保证招聘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二)用人单位在填写《招聘回执》(见附件2)时,请按备注提供的城市代码填写,如有其它特殊要求,请在备注栏注明。

(三)由于这次活动订的是团体机票,招聘单位订票后不能更改,否则责任自负。

(四)为统一制作会刊,请各招聘单位将单位简介、招聘需求及《招聘回执》,于1027送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苏捷,联系电话:8559891013501500381,传真:85596419E-mailgzbys@126.com)。

(五)招聘单位须自行制作海报,招聘海报尺寸为:宽90cm120cm,高120cm90cm

(六)我局定于1114上午900时在南方精典大厦七楼大厅(天河路198号,广州购书中心正对面)召开赴省外招聘单位预备会议,请各招聘单位派员依时参加。

 

附件:1. 招聘高校毕业生行程安排及费用一览表

2. 招聘回执

 

 

 

 

 广州市人事局   

                            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1:招聘高校毕业生行程安排及费用一览表

  附件2:招聘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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