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09
因城市管理监督检查工作需要,我办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文职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各一名,经考核面试体检合格后,按照国家劳动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工资待遇约2000元/月,工资由区财政解决。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一、年龄原则上40周岁以下,在企业担任过中层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男女不限,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二、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文字书写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身体健康,能吃苦;
四、有摄影技能,有2年以上汽车驾驶经验的优先;
五、要具有一定的独立组织协调策划管理能力。
报名时间:2008年4月9日至4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龙骧大街5号海珠区城管办三楼综合科,联系电话:34381598,联系人:刘媛。
注意事项:凡报名者,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到海珠区城管办综合科报名。
海珠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