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萝岗区法院2008年计划招录公务员7名,按照笔试成绩先后,已确定21人进入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
为了保证公务员招考的公开、公正、公平,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认真对照报考资格条件,自行确认符合报考职位要求后,来我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资格不符职位要求,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在审核时间内考生不按时到我局进行资格审核且不说明具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一)审核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核时间:5月13日下午(14:00-17:00);
资格审核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03号东座705室(区委组织部会议室)。来时可在天河体育中心(天河城)乘坐883路、242路或561路公交车到青年路站下车即到。
(二)审核内容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以上4项要求原件和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暂缓就业)——身份证、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证书、普通高校硕士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以上4项要求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人员中,通过司法考试的同志携带法律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安排
本次面试不再分组进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安排一组考官面试。
面试时间:2008年5月14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友谊路101号萝岗区法院三楼各试室。来时可乘坐883路或242路公交车到友谊路站下车即到。
面试考生请于5月14日上午8:00前到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友谊路101号萝岗区法院三楼会议室报到,报到时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备查。
联系电话:82111316(区人事局)、82113406(区法院)
广州市萝岗区人事局
二○○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