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调整指南

  2006-04-04 来源:

 

   一)广州生源就业调整指南

    1)携带《报到证》原件、接收单位的证明到就业调整窗口办理;

2)工作人员审核后,在《报到证》原件的备注栏上出具同意调整意见,并盖章;

3)毕业生在《业务办理登记本》上登记。

二)非广州生源就业调整指南

1、受理条件:毕业派遣后一年内

2、办理指南:

1)用人单位或个人提交以下材料:

A、《报到证》原件;

B、《调整申请表》;

C、迁移证复印件(加“已核原件”及用人单位公章);

D、《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加“已核原件”及用人单位公章);

E、《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加“已核原件”及用人单位公章)。

2)经办人整理好材料,送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

3)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审批后,通知相关单位或个人领回材料。

 

注意事项:

因没有缴清学校学费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的,要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学校盖章)及学校出具情况说明等相关证明,并附上校方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资料。

咨询电话:8559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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